公司被认定为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021-11-20
公司被认定为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2018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公布第七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农产业字【2018】47号),惠民县东方豆制品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第七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公司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积极发挥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提升公司的全产业链建设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公司科技创新、装备创制和品牌创建,勇于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以优质的产品质量为我国豆制品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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